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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1.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2.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3.2024年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4.2024年预算报表5.名词解释6.2023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一)主要职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目录1.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2.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3.2024年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4.2024年预算报表5.名词解释6.2023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一)主要职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和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市、食品安全、标准化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县(市、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和有重大影响的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依据委托对经营者集中行为做监督和反垄断审查。配合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涉嫌垄断行为进行调查。

  5、负责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规范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施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定种类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政策措施,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规范标准化行为;综合协调标准化事业发展,推进建立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标准化体系。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应急管理、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6、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指导权限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及不良事件监测、处置,依职责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17、负责组织协调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研究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维护良好的知识产权市场秩序;依法加强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和官方标志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18、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政策措施,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依法监管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

  2024年,市市监局独立核算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5个。预算在职人数366人,离退休人员341人。

  区局4个:东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漳河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屈家岭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5个: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市市场监管注册许可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管技术保障中心、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局机关内设科室22个:办公室(应急管理与宣传科)、法规科、执法稽查科、注册登记与行政审批科、信用监督管理科、价格监督管理和反不正当竞争科、网络交易与合同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施安全监察科、质量技术基础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科、财务科、组织人事科和机关党委。

  (一)以经营主体量质并进为标线,全力以赴优化营商环境。更加注重经营主体的感受、更加注重工作上的公开透明、更加注重政策落地见效、更加注重先行先试。继续对表规则变化、对标先进地区,立足“放管服”,让政务服务既能便民、又能利民,在便民上消除痛点、打通堵点,在利民上主动服务、靠前办公,引导和激励经营主体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道路,助力建设全省营商环境新高地。继续抓好经营主体培育。接续开展“新春创业服务月”、创业“挖潜加速”行动等活动,推动实现一季度“开门红”。发挥个体工商户公共服务专区、回访帮扶等措施作用,助力经营主体纾困解难。全面规范网店微商、电商直播等新兴业态经营主体培育管理模式,挖掘发展增长点。围绕地方招商引资重点产业链,聚焦大学生、科技型人才等群体,集中挖掘一批高质量“种子”企业。全面推广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培育帮扶、“个转企” 改革等试点改革经验。全年新增经营主体不低于6.5万户,新增企业类经营主体不低于2.6万户。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动态调整“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将行业覆盖面扩展到38个以上。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互通共享应用,全面推进 “一企一照一码”应用。依托“智慧审批一张网”,加强准入和准营业务协同,持续推进登记业务系统与行政审批系统的深度融合,推动证照在更大范围“一键三联” (联办、联变、联销)。围绕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等方面,统筹推进“先行区”创建工作。全面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建立经营市场主体健康发展风险防控机制,扎实开展全市经营主体发展质量评价,持续提升经营主体数据分析的深度和广度。依托“大数据预警”功能模块,实现风险自动监测、智能分析、实时反馈、督促整改全流程智能化、精准化。今年,市政府和省局对经营主体发展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对经营主体发展成效显著的地方,省局将在对下转移支付、优化营商环境激励的等方面给予倾斜;对发展不力、质量不高的,会采取通报、约谈等给予严肃处理。各地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虚增经营主体。

  (二)以三品一特持续向好为底线,全力以赴保障民生安全。起步即冲刺,更要筑牢安全底线。目前,全市乃至全国上下对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抓安全生产的力度加大、举措更实,但安全事故依旧频发。根本原因在于我市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尤其是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不高。推动转型升级、跨越发展时期,也可能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频发期。我们务必要久久为功、默默用力,统筹“时度效”,让日常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让无事不扰成为一种理念,让无处不在成为一种常态,以监管效能提升守住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坚决守好食品安全底线。做好市级领导包保督导工作,开展全市落实县乡村三级包保督导工作,确保每季度督导覆盖率100%。突出白酒、植物油和酱腌菜高风险企业,开展千企万坊帮扶行动。联合有关部门实施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证制度。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强化抽检检查靶向性和有效性,全年完成食品抽检4批次/千人,食品快检10批次/千人。坚决守好药品安全底线。扩大药品抽查覆盖面和抽检品种,全年完成药品抽样检验360批次。深入实施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推进县市区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探索符合地方实际、工作收效明显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快推动我市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实施工作。持续加强化不良反应监测。坚决守好特定种类设备安全底线。全年完成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抽检不少于 2700 家次。持续开展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燃气行业相关特种设备排查整治、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继续推进电梯综合保险,全年新增投保电梯3000台。完善并有效运行我市“963333”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坚决守好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全年完成监督抽检450批次。聚焦液化石油气、化肥质量、危险化学品、燃气用品、电动自行车、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儿童和学生用品等领域,持续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抓实推广应用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三)以质量品牌提质扩面为高线,全力以赴服务转型升级。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是省委、省政府赋予荆门的历史使命和任务,是荆门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答题,也是市场监管部门融入全市发展大局的重要切入点。市委市政府提出要系统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双集中”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强县工程,其中不少工作涉及标准制定、商标品牌、检验检测,我们务必要找准切点、主动作为,聚焦“强特新”,以标准引领突破为抓手、知识产权服务保护为支撑、整体质量提升发展为导向,全面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协同助力产业提档升级。围绕质量提升兴产业。积极推动《荆门市质量强市建设纲要》落地落实。组织召开全市质量工作大会。深入开展全市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持续跟踪东宝绿色家居和沙洋玻璃检验中心建设。选取支柱产业及新型产业开展对标达标质量提升。持续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标准制定工作及《风干鸡生产卫生规范》《蟠龙菜生产卫生规范》两项地方标准起草立项工作。探索“互联网+计量”新模式,加强计量智慧监管的培训。打造特色品牌强产业。培育5家以上企业参加“湖北精品”评定,推荐优势企业参加“中国品牌价值评价”等活动。深化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帮助产业协会和龙头企业,及时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和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全年商标申请量3600件,新增地理标志1件,新增驰名商标1件。培育知识产权优产业。深入实施省知识产权“五大工程”项目培育计划。继续举办专利供需对接和银企对接活动,鼓励高校院所专利在荆转化实施。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落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促成全年融资不少于2.4亿元。强化知识产权赋能,确保每万人发明专利数达到9.2件/万人。

  (四)以执法办案公正文明为基线,全力以赴维护市场秩序。监管执法与营商环境是不易调和的矛盾体,严格执法,容易破坏营商环境,宽松对待,又违背执法初衷。去年,我们赴泰州考察学习,泰州市场监管局积极将监管执法融入于服务发展中,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们要认真对标对表、做好学习转化,兼顾“法理情”,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在彰显力度中不失温度,在体现温度中坚持法度,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加强信用监管。持续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监管融合,深入开展信用提升、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提升行动。推动跨部门综合监管取代单一部门抽查,“一业一查”覆盖部门增加到30个,综合监管清单增加到100个。将事前监管纳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对以承诺制方式获准进入市场的主体开展诚信“守诺检查”。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执法。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组织并且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质效提升行动。持续开展“铁拳”“双打”、扫黑除恶、长江禁渔、打传规直、涉企违规收费治理、教辅、医疗、殡葬、粮食等领域以及综合治理加油机作弊专项执法行动。继续开展协同执法办案系统试点运用和“智慧办案”品牌创建。创建放心消费环境。持续落实“两个畅通”工作机制。推进12315热线平台、消费和解平台、全国12315移动平台的一体化建设。组织参加全省首届12315投诉举报数据分析大赛。继续开展明码标价“护源”专项行动,推动全市明码标价率达到 99%以上。组织开展广告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依托智慧监管开展网络交易信息监测。

  2024年市财政批复市市场监管局预算总收入11773.6万元,较上年12168.5万元减少394.9万元,减少率3.2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68.3万元,占总收入的90.61%,财政金库收入1004.3万元,占总收入的8.53%,上级转移支付101万元,占总收入的0.86%。

  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11773.6万元,较上年12168.5万元减少394.9万元,减少率3.25%。其中,基本支出9833万元,占总支出83.52%,项目支出1940.6万元,占总支出16.48%(主要是产品抽检及购样经费、市场主体及执法监管、标准化项目经费、非税收入成本、市场监管基层执法、市场监管扶贫援建、市场监管后勤保障、市场监管综合管理、市场监管以钱养事、知识产权资助奖励、质量强市及提升奖补资金、标准化资助与认证认可奖励金专项经费、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银行贷款的企业申请补贴、荆门市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和个体经济服务业务专项经费、企业档案规范化整理与信息技术维护、消保工作经费、知识产权标准化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项目经费和上级转移支付项目)。

  按支出功能分类,1、行政运行5591.1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公用支出; 2、事业运行765.99万元,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和公用支出;3、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251万元,用于知识产权资助奖励项目、知识产权标准化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项目及上级转移支付项目支出;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80.3万元,用于市场监管扶贫援建、市场监管后勤保障、非税收入成本项目支出及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考试项目支出;5、市场主体管理25万元,主要用于荆门市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和个体经济服务专项经费、消保工作经费;6、市场秩序执法241万元,用于市场主体及执法监管项目支出;7、质量基础218万元,主要用于产品抽检及购样经费、标准化资助与认证认可奖励金专项经费;8、药品事务120万元,用于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药品监管补助及抽验经费;9、质量安全监管253万元,用于市场监管以钱养事、市场监管综合管理、市场监管基层执法;10、食品安全监管137万元,用于市场监管以钱养事、市场监管扶贫援建;11、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107.1万元,主要用于质量强市及提升奖补资金、企业档案规范化管理与信息技术维护;12、行政单位离退休1421.26万元,用于行政单位离休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绩效改革支出;13、事业单位离退休10.29万元,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奖励性工资支出;1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73.27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36.64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16、死亡抚恤4.87万元,用于遗属人员困难生活补助;17、其他城市生活救助7.42万元,用于遗属人员困难生活补助;1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9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19、行政单位医疗373.64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单位部分;20、事业单位医疗39.38万元,用于事业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单位部分;21、其他金融支出50万元,用于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银行贷款的企业申请补贴;22、住房公积金609.77万元,用于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11773.6万元,较上年,12168.5万元减少394.9万元,减少率3.25%。主要原因,一是今年在职人数366人,较去年393人减少了27人;二是2023年上级转移支付455万元纳入预算,2024年纳入预算101万元;三是市级预算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557.09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05.9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2.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7.56万元),公务接待费23.38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05.94万元,较上年度145.8万元减少39.86万元,减少率27.34%,其中

  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2.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7.56万元),较上年117.2万元减少34.64万元,减少了29.56%,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预算公务用用车购置1辆,2023年预算购置2辆,二是202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照每车3万元标准预算,2024年预算降低。

  公务接待费23.38万元,较上年度28.6万元减少5.22万元,减少了18.25%,因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支出。

  整个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099.74万元,其中办公费89.75万元,印刷费28.5万元,水费7.4万元,电费33.96万元,邮电费18.3万元,物业管理费45.03万元,差旅费54.2万元,维修(护)费12.3万元,租赁费3.5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92万元,公务接待费23.38万元,被装购置费4万元,劳务费57.32万元,委托业务费23.43万元,工会经费93.79万元,福利费180.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0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2.5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5.22万元。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2.97万元,较上年度360万元减少47.03万元,降低了13.06%。

  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87.13万元,较上年183.1万元减少95.97万元,增加了52.41%。

  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225.84万元,较上年度176.9万元增加48.94万元,增加了27.67%。

  2023年底,市市场监管局固定资产原值8534.67万元,其中房屋39995.28平方米,原值6393.55万元,车辆39台,原值596.1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5249.58万元。

  2024年市级预算安排财政拨款项目资金898万元,包括产品抽检及购样经费110万元,市场主体及执法监管241万元,标准化项目经费63万元,知识产权资助奖励194万元,质量强市及提升奖补资金86万元,标准化资助与认证认可奖励金专项经费108万元,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银行贷款的企业申请补贴50万元,执法办案费及非税成本性支出641.61万元,上级转移支付项目101万元(其中药品监管补助及抽验经费51万元,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专项资金50万元)。荆门市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和个体经济服务业务专项经费18万元,企业档案规范化整理与信息技术维护14万元,消保工作经费7万元,知识产权标准化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项目经费7万元。我局设置了完整的绩效指标体系,据市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我局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绩效指标,设置绩效目标,所有支出均进行了细化和过程监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局将严格按照市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绩效监控,力争圆满实现各项绩效评价目标。

  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专项转移支付: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是指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中住房公积金:是指单位按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反映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包括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支出。

  12.质量安全监管:反映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施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专项工作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