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llbet贝博BB
优秀工程
政策法规 您的位置:首页 > 优秀工程 > 市政工程
工程建设程序_项目

  工程建设程序是指工程建设项目从策划、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一个完整的过程中,各项工作一定要遵循的先后次序。工程建设程序是工程建设过程客观规律的反映,是工程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

  项目建议书是拟建项目单位向政府部门提岀的要求建设某一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轮廓设想。项目建议书的最大的作用论述拟建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利的可能性,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可进行可行性研究工作,但并不表明项目已经立项,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不是工程建设项目最终决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或登记备案制。

  对于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政府需要从投资决策的角度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并且要严格审批其初步设计和概算;对于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则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政府投资项目一般都要经过符合资质要求的咨询中介机构的评估论证,特别重大的项目还应实行专家评议制度。

  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不再来投资决策性质的审批,区别不一样的情况实行核准制或登记备案制。

  核准制。企业投资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的项目时,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

  备案制。对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