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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改造建房要分三步走:规划→许可→建设

  仍保留村建制的行政村进行微改造,大到一湖一景,小到一砖一瓦,都有具体要求

  记者从广州市国土规划委获悉,为了营造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特色乡村风貌,该委日前出台了《广州市村庄风貌提升和微改造设计《指引》》(下简称《指引》),将全市乡村风貌分为4类,通过“田、林、水、筑、点、路、园”七大核心要素将风貌控制要求细化,指导村庄地区的建设活动。按照《指引》,目前村民建房也要申办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将根据村庄规划、历史背景和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和村庄风貌设计《指引》等加强审查力度。

  《指引》适用于广州市村庄地区,即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增城区仍保留村建制的行政村范围。

  《指引》非常详细、具体。例如,针对“观赏型田地风貌”,《指引》中提出,引入图案式农田景观,对农田斑块的图案形状、色彩、品种进行有计划的控制。

  《指引》要求,图案式农田形状的选取一定要最大限度地考虑当地社会文化,尽可能选取代表当地文化的图案形象,如:数字、文字或其他几何图形,各种吉祥物、象征物的形状,或者当前全国乃至全球的热点话题、经典场景以及新鲜事物。此外,形状的选取还应该要考虑到基质的地形,依照地形合理、有序开发。

  此外,对于广州村庄的建筑风格和色彩,《指引》根据不同乡村的特点提供了四种改造风格与色彩的基本模型作为设计参考。对于当代个性化建筑风格的村庄,《指引》提出可采用不一样色相、明度、纯度的色彩对建筑进行粉刷,形成独特的村落建筑风貌,但是需注意增加统一的元素(统一颜色风格的屋顶、窗套门套)。另外,能增加 3D 彩绘等元素,增加村庄特色。

  与此同时,《指引》特别突出要保持村庄风貌的自然性、原真性,以及方便村民生活。在村庄街巷格局塑造上,《指引》提出要延续村庄街巷空间的结构与尺度,体现村庄巷道特色。控制建筑与道路的高宽比,巷道形状宜曲折,营造通行趣味性。巷路的铺装材料、色彩、尺寸都应与原材料相似或相协调,如自然石材、青砖、卵石等,体现乡村的历史风貌。

  村庄屋顶该怎么样建?《指引》中也有详细要求——屋顶建设要与自然环境和传统建造方式相结合,村落中既有平屋顶可适当改造成为坡屋面,既有利于隔热排水,又与传统形式相吻合,但坡度不宜过大甚至成为欧式尖顶造型。

  村内邻里空间打造方面,应保证足够的场地遮阴,避免烈日暴晒影响场地使用。可结合建筑墙体主要遮阴面设置坐凳,也可结合现状大树营造树下乘凉空间,还可以设计廊架等景观构筑物营造半室内场所。

  据悉,《广州市村庄风貌提升和微改造设计《指引》》以城市总体设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上层次规划为依据,与村庄规划、历史背景和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以及具体建设做好衔接,确保村庄风貌设计《指引》的实操性,对村庄建设形成有效《指引》。

  《指引》中同时提出,村民建房应遵循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的原则,在申办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加强对建房设计的具体方案的审查力度,提交的建房设计的具体方案可选用市、区、镇街制定的乡村民居设计图集;或以各村庄规划中村庄建筑风貌设计为基础进行设计,如未完成村庄规划风貌设计的可参照村庄风貌设计《指引》,依据村庄风貌分类对建筑屋面形式、外立面、色彩、细节等进行设计。

  在村民住宅竣工后的规划核实阶段,规划部门要再次核查村民住宅是否依照许可方案进行建设。对不符合的,应按要求整改,直至满足规划核实要求后方可确权;对于涉及违法建设的,应转入违法建设相应管理流程。

  此外,《指引》也提出,要研究完善配套政策,加大力度扶持村庄建设、通过美丽乡村建设、旧村改造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有效提升村庄地区风貌;整合利用市、区专项资金,按年度或按项目滚动安排资金支持村庄环境风貌建设、巩固改造成果的后续维护,如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旧村改造专项资金,村庄环境风貌提升专项资金,村庄风貌环境维护专项资金等;鼓励整合村庄民居建设、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村庄危房改造等有关项目,集中力量,统筹兼顾,整体改善农村面貌。

  记者从广州市国土规划委获悉,为了营造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特色乡村风貌,该委日前出台了《广州市村庄风貌提升和微改造设计《指引》》(下简称《指引》),将全市乡村风貌分为4类,通过“田、林、水、筑、点、路、园”七大核心要素将风貌控制要求细化,指导村庄地区的建设活动。按照《指引》,目前村民建房也要申办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将根据村庄规划、历史背景和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和村庄风貌设计《指引》等加强审查力度。

  《指引》非常详细、具体。例如,针对“观赏型田地风貌”,《指引》中提出,引入图案式农田景观,对农田斑块的图案形状、色彩、品种进行有计划的控制。

  《指引》要求,图案式农田形状的选取一定要最大限度地考虑当地社会文化,尽可能选取代表当地文化的图案形象,如:数字、文字或其他几何图形,各种吉祥物、象征物的形状,或者当前全国乃至全球的热点话题、经典场景以及新鲜事物。此外,形状的选取还应该要考虑到基质的地形,依照地形合理、有序开发。

  此外,对于广州村庄的建筑风格和色彩,《指引》根据不同乡村的特点提供了四种改造风格与色彩的基本模型作为设计参考。对于当代个性化建筑风格的村庄,《指引》提出可采用不一样色相、明度、纯度的色彩对建筑进行粉刷,形成独特的村落建筑风貌,但是需注意增加统一的元素(统一颜色风格的屋顶、窗套门套)。另外,能增加 3D 彩绘等元素,增加村庄特色。

  与此同时,《指引》特别突出要保持村庄风貌的自然性、原真性,以及方便村民生活。在村庄街巷格局塑造上,《指引》提出要延续村庄街巷空间的结构与尺度,体现村庄巷道特色。控制建筑与道路的高宽比,巷道形状宜曲折,营造通行趣味性。巷路的铺装材料、色彩、尺寸都应与原材料相似或相协调,如自然石材、青砖、卵石等,体现乡村的历史风貌。

  村庄屋顶该怎么样建?《指引》中也有详细要求——屋顶建设要与自然环境和传统建造方式相结合,村落中既有平屋顶可适当改造成为坡屋面,既有利于隔热排水,又与传统形式相吻合,但坡度不宜过大甚至成为欧式尖顶造型。

  村内邻里空间打造方面,应保证足够的场地遮阴,避免烈日暴晒影响场地使用。可结合建筑墙体主要遮阴面设置坐凳,也可结合现状大树营造树下乘凉空间,还可以设计廊架等景观构筑物营造半室内场所。

  据悉,《广州市村庄风貌提升和微改造设计《指引》》以城市总体设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上层次规划为依据,与村庄规划、历史背景和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以及具体建设做好衔接,确保村庄风貌设计《指引》的实操性,对村庄建设形成有效《指引》。

  《指引》中同时提出,村民建房应遵循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的原则,在申办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加强对建房设计的具体方案的审查力度,提交的建房设计的具体方案可选用市、区、镇街制定的乡村民居设计图集;或以各村庄规划中村庄建筑风貌设计为基础进行设计,如未完成村庄规划风貌设计的可参照村庄风貌设计《指引》,依据村庄风貌分类对建筑屋面形式、外立面、色彩、细节等进行设计。

  在村民住宅竣工后的规划核实阶段,规划部门要再次核查村民住宅是否依照许可方案进行建设。对不符合的,应按要求整改,直至满足规划核实要求后方可确权;对于涉及违法建设的,应转入违法建设相应管理流程。

  此外,《指引》也提出,要研究完善配套政策,加大力度扶持村庄建设、通过美丽乡村建设、旧村改造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有效提升村庄地区风貌;整合利用市、区专项资金,按年度或按项目滚动安排资金支持村庄环境风貌建设、巩固改造成果的后续维护,如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旧村改造专项资金,村庄环境风貌提升专项资金,村庄风貌环境维护专项资金等;鼓励整合村庄民居建设、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村庄危房改造等有关项目,集中力量,统筹兼顾,整体改善农村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