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有效解决地膜残留污染问题,不断提升地膜回收处置水平《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等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
坚持以习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下大力气治理“白色污染”的要求,以加快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导向,以地膜科学使用回收为抓手,推广应用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使用,促进农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与乡村生态振兴。
在全县推广高强度地膜4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1万亩;建立健全废旧地膜回收利用推广工作机制,到2025年,全县地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地膜科学使用和回收利用水平得到全面提高,农田“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源头管控、防治并重。在生产销售环节,强化监管,从源头上确保非标地膜禁产禁销,防止流入使用环节。
系统规划、稳妥推进。做好顶层设计,抓好源头管控、回收网点布设,增加国标地膜和可降解地膜的使用面积,健全地膜回收利用体系,合理做好地膜污染防治工作。
典型引领,试点带动。采取试点先行与典型推广相结合的方式,集中打造一批试点典型区,发挥辐射带动效应,稳步推进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
多措并举、加强监督。完善保障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废旧地膜集中处理,建立科学严谨的考核机制,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项目实施期内,在全县11个乡镇,重点在烟叶、马铃薯、菊花、中药材、瓜果蔬菜、果园和茶园等作物上推广应用厚度0.01毫米以上(不含0.01毫米)加厚高强度地膜4万亩,其中建立集中连片示范区0.8万亩;在烟叶、马铃薯、菊花、中药材、瓜果蔬菜、果园和茶园等作物上开展全生物可降解地膜产品对比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全生物可降解地膜1万亩,其中建立集中连片示范区0.3万亩。两种地膜共计推广5万亩。优先在种植大户、专业化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上推广实施,发挥好新型经营主体的辐射带动作用。
加厚高强度地膜重点选择在烟叶、蔬菜、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大,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具备一定废旧地膜回收处理能力,且地膜覆盖面积较大的乡镇,原则上集中连片开展试点推进。计划推广厚度0.01毫米以上(不含0.01毫米)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面积4万亩,其中建立集中连片示范区0.8万亩。
加厚高强度地膜保温保墒,压草效果好,可促进农作物增产,使用后更易于捡拾回收,可以从源头上保障地膜的可回收性。各乡镇需要根据区域用膜特点,优先选择烟叶、马铃薯、菊花、中药材、蔬菜、果园和茶园等覆膜作物推广使用。
高强度地膜覆盖使用时间和力学性能指标应不低于《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中I类耐老化地膜有关要求,保障地膜使用后能够有效回收。
针对早春玉米、马铃薯、花生、蔬菜、中药材、菊花等适宜作物,推广符合GB/T35795-2017国家标准的全生物降解地膜,开展全生物可降解地膜产品对比试验示范,推广全生物可降解地膜面积使用面积1万亩,其中建立集中连片示范区0.3万亩。
全生物降解地膜是一种可持续性更高的地膜替代品。相比传统塑料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由天然高分子材料制成,具有完全的生物可降解性,不会造成土壤和环境的污染和威胁。
根据我县实际,进一步创新地膜回收机制,优化地膜回收体系,重点支持建设乡镇回收网点8家,对乡镇回收网点回收废旧地膜及基础能力提升给予适当补助,提高其回收能力。
乡镇回收网点,负责回收农户捡拾上交的废旧地膜,回收网点配置必要的磅秤、台账、宣传牌、回收标准等内容。废旧地膜回收补助面积4万亩(其中:加厚高强度地膜4万亩;可降解农膜1万亩不回收)。依托实施单位、废膜加工企业与回收网点和农户联合,实行残膜回收补助。
3.地膜残留监测及项目效果评价。选择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地膜残留监测,布设农田地膜残留污染监测点3个。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的通知》《全国农田地膜残留监测方案》等文件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地形地貌特征、覆膜作物、种植制度、地块面积、覆膜年限、回收方式等情况,以主要覆膜类型区主导覆膜作物为监测对象,在全县布设3个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点,监测指标主要为田块地膜残留量、使用量、覆盖年限、回收量、回收方式等,具体点位布设与监测方法参考《全国农田地膜残留监测方案》执行。
县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种植业主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管理规定,采购符合有关技术规定的地膜产品,并要求地膜生产企业落实“谁生产、谁回收”的责任,履行废旧地膜回收义务。
各种植业主按作物需求合理用膜,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覆盖时,立足区域气候特点、生产实际,选择半膜覆盖、全膜覆盖等适宜的覆盖方式。在瓜果类作物上积极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一次覆盖多季使用技术,提高用膜效率、减少使用总量,并履行废膜回收责任。
在当季作物生育后期、休耕期及翌年播种前适时进行回收。采用人工捡拾、机械回收及人工捡拾+机械回收的技术方法,引导群众自觉捡拾废旧地膜。回收后各种植业主将地膜进行清洗,并送至各乡镇的地膜回收点。
回收的废旧地膜由供膜企业统一运回企业进行资源化处理。对有二次利用价值的,由市场主体回收后,实现二次利用;对无利用价值的,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以无害化焚烧、再生造粒等为主。
项目实施完成后,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对农膜使用回收情况进行验收,确定用膜种类、用膜数量、回收量、回收方法、补助发放明细等内容,形成项目验收报告。
内乡县农业农村局是本项目的业务主管单位,内乡县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负责本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
加厚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使用的农户和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有关地膜回收网点等参与地膜使用、回收的农户、经营主体、回收主体、再利用主体。
本项目计划争取中央财政投入资金202万元。其中: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计划资金180万元;回收体系建设,计划资金4万元;废膜回收处理补助,计划资金8万元;宣传培训、地膜残留监测及效果评价,计划资金10万元。
推广厚度0.01毫米以上(不含0.01毫米)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面积4万亩。项目区农户和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行采购使用符合要求的加厚高强度地膜,铺设到位后由项目区村组核实登记造册,乡镇审核把关确认后,按照每亩3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需资金120万元。
建设全生物可降解地膜产品对比试验示范区,推广使用符合GB/T35795-2017国家标准的全生物降解地膜使用面积1万亩,项目区农户和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行采购使用符合要求的全生物降解地膜,铺设到位后由项目区村组核实登记造册,乡镇审核把关确认后,按照每亩6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需资金60万元。
新建或完善回收网络,建设乡镇回收网点8家,按每家回收网点补助0.5万元的标准,需补助资金4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回收网点能力建设,为回收网点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
对项目区内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加厚地膜使用主体回收废旧地膜的进行适当补助。
在全县地膜回收体系建设中设立的8个回收网点具有废膜回收责任和义务。加厚地膜使用主体将残膜收集后就近交付回收网点,回收网点按照残膜等级采用现金支付方式开展回收工作,废膜回收价格应包含补助单价且不得低于1元/公斤。回收网点须建立回收台账,详细登记回收时间、交付农户、村组、联系方式等以备核查。对回收的残膜按每公斤1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本项补助规划资金8万元,补完为止。待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回收网点申报,按回收残膜数量拨付回收补助资金。
1.政策宣传,需资金2万元。其中:制作横幅、挂图、手册500套,按每套制作费用40元计算,需资金2万元。
3.地膜残留监测及效果评价,需资金5万元。选择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地膜残留监测,合理布设农田地膜残留污染监测点3个,用于地膜残留监测、调查、抽样、检测等。
县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地膜生产企业及农资经销商采购销售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并与地膜生产商达成废膜回收协议。
在县农业农村部门的指引下,使用者到地膜生产企业或农资经销商处采购符合规定且与作物相匹配的地膜产品,开具票据、索要合格证。地膜使用主体、地膜生产企业、经销商要对购置使用的地膜合格性和真实性负责。地膜生产企业、经销商要按规定建立进货、销货的台账。
在当季地膜使用结束且按规定捡拾回收后,由地膜使用者、回收网点提出补助申请,经村委核验、乡镇复核公示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查。
县农业农村局依据上报情况,联合有关单位进行实地查验,经查购置发票、生产合格证、农资经销商销售台账、地膜回收台账、村委核验情况、乡镇复核公示情况等相关手续,并按照不低于30%的标准实地抽查覆膜面积、高强度加厚地膜种类及厚度、全生物降解地膜相关技术指标等。对符合规定的地膜使用者登记造册,按标准进行补助。
2024年3月—5月:对县域内企业、乡镇进行调研,收集项目实施方案的相关资料,确立重点支持项目和建设主要内容及投资方向,按有关要求及时组织编制项目方案。
2024年6月—10月: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内容,通过公开招标形式,对项目进行政府招标采购;在农膜推广、回收示范区举办技术培训,开展广泛宣传。
2024年11月-2025年4月:开展项目实施工作,技术培训,落实监测点,深入项目乡镇、区域开展检查指导工作,收集相关档案资料,兑现各项补助,发放项目资金。
2025年5月:完成项目工作总结,实行绩效评价,出具资金使用决算报告等,总结废旧地膜回收利用技术规程及经验,收集与整理档案资料,准备迎接验收。
为更充分地利用项目资金,项目均采用先建(用)后补的形式进行补助,上述所有子项目资金如有结余,可用于资金不足的子项目。
成立以县政府副县长任组长,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内乡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检查监督,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分管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加强部门间工作协调,由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形成工作协调机制,结合农资打假,全面排查农资市场,严禁销售不合格地膜,对已进入使用环节的地膜进行倒查,做到从源头上控制。
通过新闻媒体、标语、横幅等方式加强宣传,大力宣传讲解废旧农膜污染的危害和回收再利用的好处,指导广大农民科学使用农膜,使农民充分认识农膜残留的严重危害,树立主动回收残膜保护耕地的意识。
废旧地膜回收期间,各乡镇要做好田间地头捡拾废旧农膜的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农户将捡拾的废旧农膜统一堆放在地头,严禁焚烧、填埋,甚至直接丢弃,确保在秋收结束后,田间地头、房前屋后等地看不见废旧农膜,杜绝“白色污染”。
严格执行项目实施资金管理规定,项目资金实行专账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格会计制度,加强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同时,加强组织领导,严格项目实施管理与监督,切实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实施项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使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备注:此表中所有实施的子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可根据实际实施情况按需调整。
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张红月兼任办公室主任,沈晓凯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