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音讯,依据天眼查APP信息收拾,10月28日发布的《总预算管帐电子档案办理体系施行项目单一来历收购公告》中显现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公告内容如下:
福建华泽项目办理有限公司受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托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对总预算管帐电子档案办理体系施行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货商前来招标。
收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陈普路8号(侨智大厦)805室
2.1、法定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则的条件。
依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广政府收购供货商资历许诺制辅导定见的告诉》(闽财购〔2024〕6 号)要求,2024年10月1日起,政府收购项目推广供货商资历证明资料许诺制。供货商在呼应时,依规则供给相关资历许诺函(
)的,可不供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施行法令》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则的资历条件证明资料;若未供给相关资历许诺函的,则应在招标(呼应)时,供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施行法令》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则的资历条件证明资料;不然,视为未依照单一来历收购文件规则提交供货商的资历证明文件,按资历审阅查看不通过处理。
2.3 列入失期被执行人、严峻税收违法案子当事人名单、政府收购严峻违法失期行为记载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则条件的供货商,不得参与洽谈,不然呼应文件无效。
3.1 2024年10月28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北京时刻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时(周末及节假日在外)。
3.2 (1)本项目不支持现场报名;(2)网络报名:供货商须按以下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称号:福建华泽项目办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银行账号:21766),并将招标(收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及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称号和项目编号,称号可简写)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改变告诉及不受理招标。
5.1 初次呼应文件递送截止时刻:2024年11月1日09:00(北京时刻)
5.2 递送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秀丽名苑1幢1梯6层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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