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根据《临沂市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启动
2025年市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重点围绕我市13条标志性产业链,主要涉及高端不锈钢和先进特钢、高端工程装备、绿色果蔬加工、精细化工、健康肉制品、生物制造、轻量化铝基新材料、高端板材和绿色智能家居、智能农机、新能源商用车、新能源、现代医药、精品粮油及深加工等产业领域。
1、申报单位是项目实施的执行主体,须为临沂市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等,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条件,管理运行规范。
2、合作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每个项目的合作单位原则上不超过4家。申报单位须对合作单位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负责,与所有合作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联合申报协议须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任务、目标、责任和经费(包括市拨财政科技资金和自筹资金),明确协议签署时间。
3、申报单位有一批优秀的开发团队和较高层次的创新领军人才,研发能力较强,上年度研发投入占出售的收益的比重原则上不低于3%。
4、申报单位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和科研设备条件,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运行稳定,机制灵活,管理规范。
5、项目主要围绕我市标志性产业链,能够打破重大技术壁垒,解决行业技术难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上的含金量高、创新性强、成熟度高。
6、项目经费预算中须包括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的预算,其中申报单位预算使用市级财政科技资金的比例不低于申请市级财政科技资金总额的50%。项目自筹经费应达到扶持经费的2倍以上。若项目立项支持市级财政科技资金未达到申请金额,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应承诺通过增加自筹资金解决差额部分。
7、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所有参与人员均须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状况,不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无“绿色门槛”制度不予支持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1、申报单位应为已经获批的市级产业共性研发技术平台、创新联合体,以及概念验证中心(包括试点)。合作单位应为产业共性研发技术平台、创新联合体、概念验证中心(包括试点)参与单位。
2、产业共性研发技术平台重点围绕联合高校院所开展产业共性技术攻关,集聚和培养优秀人才,引导行业内企业集群化发展,增强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创新联合体围绕前期提出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清单,采取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高校院所协同攻关的形式,明确工作分工、角色定位,以提升终端产品质量和市场占有率为导向,开展有组织的科研,有序推动供给配置、技术突破和成果转化;概念验证中心聚焦科技成果转化早期阶段,链接引进国内外成熟体系模式,打造高水平概念验证队伍,深入开展原理验证、技术可行性验证、商业前景验证等概念验证及关联服务,实现科技成果真正落地转化、产业化。
支持对象为临沂市内企业,须具备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基础条件,在大市场工作实践方面具有较大影响和成效,能够集聚整合有关资源,牵头开展临沂科技大市场体系建设运营。要按照线上线下相结合、实体化建设运行的原则,优化提升供需对接、成果交易、创业孵化、产业升级等功能。
1、项目申报。申报单位填写《临沂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加盖公章报送至主管部门。
2、主管部门推荐上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将申报材料提交到市科技局。纸质材料包括主管部门审核后盖章版的项目申报书、推荐函及项目汇总表(附件2)各1份。
2、申报单位要认真研究项目和编写材料,对申报材料中指标、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于材料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3、各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对项目申报材料编写工作的具体指导,对申报材料来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并对申报单位资格和项目的线、本次项目申报采取限项申报方式
:县区(开发区)科技部门限推荐5项,其他主管部门单位限推荐2项;市级产业共性研发技术平台、创新联合体、概念验证中心(包括试点)限报1项专项,不占所在辖区的项目限报名额。各项目主管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项目质量。5、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市科学技术创新服务中心综合科(府佑大厦